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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9 21:2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1-19       报名截止:2022-01-28
因工作需要,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5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即在1993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
(六)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辅助类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书、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七)漳州市户籍。
(八)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纪处分等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应慎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月15日9:00至1月28日17:00登录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zpkl.zzrcjt.com/)。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系统于1月28日17:00自动关闭。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照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2日。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自行登录登录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zpkl.zzrcjt.com/)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准考证将作为考试和体检凭证。报考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影响参加考试和体检环节。
三、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由漳州市天一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根据报名人数,考试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的,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考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上明确为准。
4.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入围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3.用A4纸打印,照片用彩色打印可以免贴照片,下同)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报考02岗位的,还需提交《退伍证》等退伍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下载打印《2022年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出报告时间起算,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五、体检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如遇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的,如遇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参加体检人员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四)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合格后放弃的,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区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
(二)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区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七、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
(一)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新录用人员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初期、熟练期)工资。
(二)在职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拟同意调动、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